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修行忌憚

 台灣宗教如春筍,修行之人如牛毛,但因教別不同而互相比較,
更甚者道友之間就容易產生攻訐,其害有如詛咒、毒藥,一為
無形,一為有形,故應避之。

佛教悟慈法師為二者解釋如下:
「詛咒」就是用不吉祥的話來罵人,使人的神精失去正常活動之意。「詛咒」的心理在平常人好像找不到,可是嫉妒的心理卻是人人有之,有了嫉妒之心則會引「詛咒」人的結果來。

為了自己小小的慾念而生嫉妒心,就會想陷害別人於不幸;別人被稱譽或有成就,就會引起了羨慕之念,自然就起了「詛咒」,甚至還想惡念加以攻擊。
有的却因別人失敗而嘲笑並加宣傳,這種心理均為是屬嫉妒之心,當時也會成為「詛咒」的作用。
「毒藥」雖然是有害人體之物,甚至會毒死人的實質東西,可是真正的毒藥還是要用種種的計策去實行,易於被發現。故一般所謂毒藥最利害的就是離間、中傷、詛咒,無形使他人受其害。
一般的常識來說,被離間、中傷、詛咒的人,應當首當其衝而受害,但結果常出乎意料,受害之人常常就是詛咒之人。
台灣俚語:「害人猶害己,害着自己死。」
修行人固守者應守之本分,保持寂淨不動之心念,心放在平等大慈上面,平日積忍辱之德,何來被他人所狂、所動、所累,最後自然水清魚現。誰要接受傷害,現世報能明白,來世報就難斷定了。

譬如唐朝李治時,有一位百忍張公藝,名傳四方,李活皇帝與武后要到泰山封禪,特到其家拜訪,鄉民中有一位嫉妒在心,後來張百忍娶孫媳婦,宴請全村,那位嫉妒之人,利用散席借醉酒之際,故意說我今天來吃「三角肉」(喪家之肉食)盡興了,就搖搖擺擺回家,剛入家門,十歲男孩拉他衣角要他看東西,他手一推,孩子頭碰桌角而亡,其妻出房一看而罵他,隨手拿一木棒一打到頭也死了。第二天醒來,客廳一看,惹大事了,用繩吊死自己。(這是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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