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第十篇萬章下第二章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大國地方百里,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次國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小國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
註:北宮錡:姓北宮,名錡,衛人。
班 :趙注:「列也」,「等列」之列,動詞,則是規定等級之義。
五等:言天子、公、侯、伯、子男等五封爵,通於天下也。
六等:言君、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等六職位,施於國中也。
不能:猶言不足也。
附庸:附屬於諸侯之小國也。
視 :比也。
元士:上士也。
獲 :得也。
糞 :施肥治田也。
上農:朱注:「糞多而力勤者為上農。」
食 :以食養人也。
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朱注:「庶人在官者,其受祿不同,亦有此五等也。」
大意:北宮錡問孟子說:「周朝所制定爵位和俸祿的等級是怎麼樣的呢?」
孟子說:「其詳細的情形,已無法知道了。因為當時列國諸侯厭惡這些規定,對於本身有害,所以將那些典冊全部毀除了。不過我曾經聽到它的大略情形。
天子一個級位,公一個級位,侯一個級位,伯一個級位,子、男同一個級位,共五個等級的爵位,這是通行於天下的。
君一個級位,卿一個級位,大夫一個級位,上士一個級位,中士一個級位,下士一個級位,共六個等級的職位,這是施行於一國之中的。
至於土地方面,天子是一千方里,公、侯都是一百方里,伯是七十方里,子、男皆五十方里,共四等。不足五十方里的小國,不能直接朝見進貢於天子,只能附在鄰近的諸侯下面,叩做『附庸』。
天子的卿,授給他的土地比照『侯』的大小,大夫比照『伯』的大小,上士比照子、男的國土。大國的土地是一百方里,君的俸祿,十倍於卿,卿的俸祿,四倍於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是同干民在官府辦差的俸祿一樣,這種俸祿,足以代替他耕田的收入。
次一等國的土地是七十方里,君的俸祿,十倍於卿,卿的俸祿,三倍於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是同干民在官府辦差的俸祿一樣,這種俸祿,足以代替他耕田的收入。
小國的土地是五十方里,君的俸祿,十倍於卿,卿的俸祿,二倍於大夫,大夫是上士的一倍,上士是中士的一倍,中士是下士的一倍,下士是同干民在官府辦差的俸祿一樣,這種俸祿,足以代替他耕田的收入。
耕田的人所得的收穫,一個男人受田一百畝,這一百畝田施肥耕種,勤力的上農,其收入可以供養九人,次於上農的可以養八人,中農可以供養七人,次於中農的可以供養六人,下農可以供養五人,而平民在官疾工作的,他的俸祿,也是比照這個標準遞減下來的。」
說明:孟子參照殘缺古籍併奏大概情形而說,其目的告訴後人,一個國家不管大小,要有固定制度,用心力治理政務者,無法有時間來用勞力養家,故應由勞力者提供俸祿給他們,並以工作的重要性區分多寡;而用勞力者由國家提供工作機會,並列有制度,讓勞力者提供勞心者的俸祿。如此上下有別,就能安平樂業。但能如此者,在古代聖賢君王很少,能如此盛世也不多。
到了現代,更是難以實行,勞方、資方、政府間,成三角鬥爭,勞方喊剥奪勞工,資方怕破產,政府要徵稅,所以台灣現在都為了貪念,而弄得快被菲律賓趕上,那時台灣的大學生就得外出成為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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