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素書25

 

原典:賞不服人,罰不甘心者叛。

譯文: 獎賞不能服人,處罰不能讓人甘心,必定引起

      叛亂;
(不賞,就不能鼓勵部下的奮鬥之志。不罰,有過者就會不懼而重犯。既此,賞罰應該合情合理。如小功不賞,部下必不服,輕過重罰,受罰者則不甘心。若此,必致人心背叛,禍患滋生。)

原典:賞及無功,罰及無罪者酷。

譯文: 賞及無功之人,罰及無罪之人,就是所謂的殘酷。
(*:酷:殘暴,慘烈。
獎賞無有一點功勞的人,這樣做,就是純粹的感情用事。以 個人私見愛好賞罰,任所欲為,獨斷專行,是橫暴之行,如此酷害眾下,必無好結果。
)

原典:聽讒而美,聞諫而仇者亡。

譯文:聽到讒佞之言就十分高興,聽到忠諫之言便心生

     怨恨,一定滅亡。
(*:諫:諫議,以直言、正言規勸。
順情說話,只圖上級心悅,這樣的人,居心叵測,必有外意。 以正言規勸,直言進諫,往往難聽,這樣的人,其心忠貞,一心為公。故常言道:「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若聽見 順耳的「讒言」,以為順耳而美;聞到進諫的「直言」,以為逆耳而仇,必遭危殆。
)

原典: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

譯文:藏富於民,以百姓的富有作為本身的富有,這樣才

     安定;慾壑難填,總是貪求別人所有的,必然

     殘民以逞。
(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夫粒米文錢,俱皆有所關係,乃世人之膏脂,農夫之血汗,非用心以難消,豈無功而可受?」因此,凡不合乎義理、偷盜、詐騙、竊搶、哄瞞、以計巧、詭秘而得的,是為貪人之有而有。這只有用惡劣殘忍的手段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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