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第九篇萬章句上第二章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                        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                       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                          也?」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                            之。象曰:『謨蓋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                          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
                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
                舜曰:『惟茲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                與?」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曰:「然則舜偽喜者與?」
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             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            『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             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             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
註: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見詩經齊風南山之篇。詩經為周後之書,舜時自然無此詩句。而萬章自以為舜當時應該有此禮。
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謂此詩之言,舜宜最信之矣。
對 :怨也。
妻 :動詞。以女為人妻也。
完廩:修法食廩也。廩,藏米之屋。
捐階:言除去階梯也。
瞽瞍:舜父也。舜父有目,不能分別好惡,故時人稱其瞽。瞽,瞎眼也。瞍,眼無珠。故稱瞽瞍。
浚 :通濬,深治水井也。
揜 :蓋也。
象 :舜同父異母之弟也。
謨 :謀也。
蓋 :蓋井口也。
君:朱注:「舜所居處三年成都,故謂君。」
咸 :皆也。
績 :功也。
干戈朕,琴朕,弤朕:干,盾也。戈,戟也。琴,舜所製五弦琴也。弤,雕弓也。朕,古人自稱曰朕。言干戈、琴、弤,此數物皆舜所有,象欲自取之也。
二嫂:謂舜之妻娥皇、女英也。
治朕棲:言象欲使二嫂為己妻也。棲,牀也。
琴 :動詞,彈琴也。
鬱陶:鬱悶思念也。
爾 :語尾助詞。
忸怩:慚色也。
惟茲臣庶,汝其于予治:趙注:「惟念此臣庶,汝故助我治事。」臣庶,謂百官也。于,為也,助也。
與 :同「歟」。
奚 :何也。
校人:主池沼小吏也。
反命:回報也。
圉圉:困而未舒之貌。
洋洋:舒緩搖尾之貌。
攸然而逝:自得而遠去也。
可欺以其方:謂可以情理之所常有者欺之也。方,道也,法也。
難罔以非其道:言不可以情理之所必無者欺之也。罔,欺也。

大意:萬章問孟子說:「詩經上說:『一個人娶妻要怎麼樣呢?一定要稟告父母。』最相信這句話的,應該沒有人趕得上舜了;可是舜卻不稟告父母而娶妻,這是什麼緣故呢?」
孟子說:「因為舜的父母頑固,稟告父母就不能娶妻。男女成室,這是做人最大的倫理。如果因為稟告而娶妻不成,就廢了做人的大倫,而又怨恨父母;所以舜不去稟告。」
萬章說:「舜不稟告父母而娶妻,我已經得到夫子的明教了;但是帝堯將女兒嫁舜而不稟告降的父母,這又是什麼緣故呢?」
孟子說:「帝堯也曉得假使稟告了就不能將女兒嫁給舜啊。」
萬章說:「舜的父母叫舜去修理米倉,等舜上了倉頂,就把梯子拿走,舜的父親瞽瞍還放火燒倉;叫舜去把井挖深,降下井,他們卻從上面用泥土填塞下去,幸好舜事先出來了。
象對父母說:『策劃填井活埋舜的,都是我的功勞;配在將舜的牛羊歸給父母,米倉也歸父母;舜的盾戟歸我,五絃琴歸我,雕弓歸我,兩位嫂子也叫她們來服侍我。』象分派定了,就到舜住的屋裏去,看到舜正坐在牀上彈琴,象見舜未死,一時說不出別話,只得說:『我心裏很煩悶,好想念你啊!』說了這話,不覺臉上顯出難為情的樣子。舜說:『我正想着這些臣民,你來幫着我治理好了。』我不知道舜是不是不曉得象將要殺他呢?」
孟子說:「怎麼會不知道呢!但是兄弟手足之情,使他看到象憂愁,他也憂愁,象高興,他也高興。」
萬章說:「這麼說來,舜是假裝喜歡的嗎?」
孟子說:「不是的,從前有人送條活魚給鄭國大夫子產,子產就叫管池塘的人把牠養到池塘裏;可是管池塘的人把牠煮了吃,然後回報說:『剛放牠入水時,還很遲板,過會兒就慢慢地搖着尾巴,攸然自得游到水深的地方去了。』子產說:『這魚得到安逸的處所了!得到了安逸的處所啊!』管池塘的人出來說:『誰說子產聰明?我都已經把魚煮熟吃了,他還說:「得到了安逸的處所啊!得到了安逸的處所啊!」』所以君子可以拿合乎情理的事去欺騙他,卻不可以拿把不合乎情理的事去欺騙他。那象是拿着敬愛兄長的道理來的,所以舜誠心地相信他的話,心裏非常地喜歡他,怎麼會是假裝的呢?」

說明:古文因後人傳述而筆錄者,以現代之想法一定有不同的見解。今引用過去史記一段文:
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舜,舜避逃;及有小過,則受罪。顺事父及後母與弟,日以篤謹,匪有解。

舜,冀州之人也。舜耕曆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舜父瞽叟頑,母嚚,弟象傲,皆欲殺舜。舜顺適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殺,不可得;即求,嚐在側。

舜年二十以孝聞。
三十而帝堯問可用者,四嶽鹹薦虞舜,曰可。於是堯乃以二女妻舜以觀其內,使九男與處以觀其外。舜居媯汭,內行彌謹。堯二女不敢以貴驕事舜親戚,甚有婦道。堯九男皆益篤。舜耕曆山,曆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堯乃賜舜絺衣,與琴,爲築倉廩,予牛羊。

瞽叟尚複欲殺之,使舜上塗廩,瞽叟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後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爲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爲已死。象曰本謀者象。象與其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象取之。牛羊倉廩予父母。象乃止舜宮居,鼓其琴。舜往見之。象鄂不懌,曰:我思舜正鬱陶!舜曰:然,爾其庶矣!舜複事瞽叟愛弟彌謹。於是堯乃試舜五典百官,皆治。

由上二文可知,古之文有重復,亦有不同,引用之前人因需要而自修改,但不失大意可也。
第一段:
瞽叟非盲,是因眼明而心盲,故稱為瞽瞍。而後代亦常解釋為瞎盲。
第二段:
舜在三十歲前,像有神通力,沒有記錄其學,而記其雜技與才能,當然孝是天性。
第三段:
三十歲後,帝堯已二女為其妻,九子輔其事,舜已行政事,那有可能親自修屋挖井,而讓其父、弟陷害,此後段過於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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