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第七篇離婁章句上第二十七章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註:
實 :謂具體表現也。
斯二者:指事親、從兄而言。
去 :離也。
節文:節制文飾也。焦疏:「太過則失其節,故節之。太質則無禮敬之容,故文之。」
樂則生:趙注:「樂此事親從兄出於中心,則樂生其中矣。」
惡可已:惡,何也。已,止也。下句「惡可已」,則「不可已」之意。

大意: 孟子說:「仁德的具體表現,是在事奉父母。義理的具體表現,是在順從兄長,智慧的具體表現,是在明白這兩件事情,持守不離。禮法的具體表現,是在節制和文飾這兩年事情,既不做得過分,也不做得不足。音樂的具體表現,是在樂於做這兩件事情;樂於做,快樂就從這裏產生了;這種快樂產生了,那裏能遏止得住呢?快樂遏止不住,一個人就要不知不覺地手舞足蹈了。」

說明:人若能孝悌忠信,必能由心中湧出一股如音樂般的真快樂;若能真修行而達寂靜時,精神之感覺是非手舞足蹈的快樂而已,其快樂非言語、文字可描述,真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民國9043達賴喇嘛來台開示:
唯有透過對經典研究與修行,才能真正達到內心的快樂。台灣的教育水準很高,他發現卻有許多人不快樂,這源於受教育後,只注重外在的物質追求,忽略了內心的調和,一味追求虛幻的物慾,而對「明心見性」的修行缺少興趣,故無法求得智慧,才容易招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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