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日 星期三

阿含經-502

                                        中阿含經卷第三十

 

一二六、行欲經第十(第三念誦)

  大意:本經敘述世上的行欲的人,有的用非法,有的用如法,也有如法與

非法並用等三種,去求財利。對此所得的財物之處理方式,曾舉出十例來

   說明,最後乃指出最下、最上、最妙的行欲的人。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於舍衛國,

住在於勝林給孤獨園。

那時,給孤獨居士(須達多長者,林園為他所奉獻的)曾往詣佛所,稽首

 佛足,然後退坐在一邊,而白佛說:「世尊!在世間裡,到底有幾種人行

欲呢?(有欲的人可分為幾種欲呢?)

世尊告訴他說:「居士!在世間裡,大凡有十種的人行欲(行欲的人可分為十種類)。那十種呢?

(1)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非法無道的方法,去求索財物。他用非法無道的方法去求財物後,並不自養(亂揮霍),也不及於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使他們得到安隱,也不會用來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得以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上天上而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2)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非法無道的方法去求索財物。他用非法無道去求財物後,能自養,也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安隱之用。然而卻不肯去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3)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非法無道去求索財物。他用非法無道去求取財物後,能自養,也能安隱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也用來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4)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如法與非法去求索財物(法與非法都用)。他用如法與非法去求取財物後,並不為自養(亂揮霍),也不安隱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之用。更不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5)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如法與非法去求索財物。他用如法與非法去求取財物後,能作為自己的養生之用,也能用來安隱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等人之用,然而卻不肯去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6)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如法與非法去求索財物。他用如法與非法去求取財物後才能自養生,也能贍養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使用人),也會去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7)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如法,依道去求索財物。他雖用如法依道去求索財物後,卻不為自養(不會作為生活需用之費,而亂用),也不贍養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更不肯去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樂報,而生天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8)又次,居士!有一種行欲的人,用如法,照常道去求索財物。他如法而按照常道去求索財物後,能作為自養之用,也能安隱及與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人之用,然而卻不會用來供養沙門、梵志,使自己能升上與樂俱,而受安樂的果報,而生上天上去得長壽,像如是的,有這一種行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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