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二十七章


孟子曰:「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
註:
市縷之征:謂征取布帛之稅。
粟米之征:謂糧賦。
力役之征:用民力以供役也,相當今之義務勞動。
殍 :餓死者。

大意:孟子說:「古時有徵收布帛的稅,有徵收米糧的稅,還有徵用民力從事勞役的規定。有德的君治理國家的時候,只徵用其中的一項,而緩用其他的二項;如果用二項,人民就會有餓死的;如果三項同時並用,人民就要父子離散了。」

說明:古時候諸侯國的君王,尚有一點中國文化的倫常仁心,對百姓徵稅、徵物質或是人力三者之一、二項而已,若真用到三項則此國將亡。
現化雖離古代二、三千年,還是遵守此一原則,而台灣已改為徵稅與募兵,不徵物質。

而總統為領導人是用人民選出,雖取民脂民膏無限,人民內心雖而有恨意,亦不會影響邦本,危及國運,而任期一到就會變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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