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

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二十二、二十三章


二十二
高子曰:「禹之聲,尚文王之聲。」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以追蠡。」
曰:「是奚足哉?城門之軌,兩馬之力與?」
註:
禹之聲:禹之樂也。
尚:加也。
追蠡:朱注:「追,鐘鈕也,周禮所謂懸蟲是
也。蠡者,齧木蟲也。言禹時鐘在者,鐘鈕如蟲齧而`欲絕,蓋用之者多。而文王之鐘不然,是以知禹之樂過於文王證也。」
是奚足哉:朱注引豐氏曰:「言此何足以知之也。」
城門之軌,兩馬之力:朱注引豐氏曰:「軌,車轍迹也。兩馬,一車所駕也。」

大意:高子說:「禹的音樂,比文王的音樂來得美。」
孟子說:「你這樣說,有什麼根據呢?」
高子說:「因為大禹的鐘鈕已經像蟻齧過一樣快斷了,想是用得多的                     緣故。」
孟子說:「這個怎麼可以拿來做為憑證呢?好比城門的車軌特別深,                    又難道是一車兩馬之力所輾成的嗎?要知道這是由於日子                    長了,車子進出得多的緣故。大禹鐘鈕像蟻齧一樣,那是                     歷年太久的緣故啊!」

說明:一般人常說評論一個人要「蓋棺論定」,表示未得到結果不能隨便下斷言。

譬如某宗教的活佛大師,信徒千萬,廟宇堂皇莊嚴,穿著華麗,飾品高貴,坐堂講經說法,頭頭是道,達官顯要也來,如此看來,一定是得道高僧。

但再深入研究其過去行徑,被發現其過去,由顯教解厄歛財;再入藏密,以雙修騙色,將來會是升天或下地獄,現在是無法論定的,要交給時間及宇宙之能量來判定。

也有人以為老師父可能是得道高人,這也不一定,可能是多吃飯的米蟲而已。


二十三
齊饑。
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
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
註:
發棠:言發棠邑之倉,出穀米以賬人民也。棠,齊邑。朱注:「先時齊國嘗饑,孟子勸王發棠邑之倉以濟貧窮;至此又饑,陳臻問言齊人望孟子復勸王發棠邑。」
殆不可復:言復勸王發棠之事,恐不可再也。殆,恐也。
馮婦:人名,姓馮,婦名。
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按劉昌詩蘆浦筆記及周密志雅堂雜抄,皆以為應以「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斷句,其說較長,今從之。則,效法也。
負嵎:負,依也。嵎,山曲也。
攖 :觸犯也。
攘臂:奮臂以起也。
笑之:譏其不知止也。

大意:齊國又鬧饑荒了。
陳臻問孟子說:「齊國的人民都以為夫子將要再請求齊王,發那棠邑倉廩中的穀米去賬濟他們,這事恐怕不能夠再行了罷?」
孟子說:「再這樣子做就成了馮婦了。從前晉國有個人名叫馮婦的,很會空手打老虎,最後成為善士,士人都效法他。有一天,野外有許多人在追趕老虎;但老虎蹲在山曲處,背山向人,沒有人敢去觸犯牠。大家看到馮婦歸來了,大家前去迎接。於是馮婦又伸出手臂,下了車子,打算去打老虎,大家都非常高興。可是卻被那些讀書明理的人笑他不知自止。」


說明:台灣有句俚語:「事不過三。」說明一個人被人騙或幫助人,三次之內尚可以,若第四次被騙就是傻子,不值同情;同理幫助他人渡過難關,也是三次就好,若是第四次就會被人笑不能自止。
      
           所以一個修行之人,也要明白,參與各項行政事務,要適可而止,最重要的是內心修自性而得功德,非由肉體行事務而得福德。但有能力則兩者才可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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