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 星期二

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十八、十九章


十八
孟子曰:「君子之戹於陳蔡之閒,無上下之交也。」
註:
君子:指孔子。
戹 :同「厄」。左傳哀公六年,孔子受困陳、蔡之間。
無上下之交:朱注:「君臣皆惡,無所與交也。」

大意:孟子說:「孔子受困於陳、蔡兩國之間,這是因為這兩國都沒有賢者執政,所以和這兩國的君臣都沒有交往的緣故。」

說明:此孔子受陳、蔡之困,是因果的緣故,與佛陀十難因緣一樣。但兩位聖人都不會因此困擾而喪道。

孔子陳蔡之困見本會之「孔子簡介」一書。

佛陀的十難當中第一難是孫陀利誹謗 佛陀。
她用水瓢綁在肚子上假裝懷孕,誹謗孩子的爹是 佛陀!
後來因為水瓢掉下來了,所以這場騙局才被揭穿!

她會誹謗 佛陀卻是有往世的業因的。
佛陀跟大家說:「在過去世有一位在街頭賣藝的人叫做『淨眼』,他看到一位漂亮的淫女叫作『鹿相』,與對方娛樂嬉戲後,『淨眼』就殺了『鹿相』,搶走了對方的財物,他把『鹿相』的屍體藏在一位名叫『樂無為』的辟支佛之住處。
後來大家找不到鹿相,就去跟國王報案,國王命令大臣們去尋找,終於在辟支佛的住處找到『鹿相』的屍體,大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問辟支佛:『人是你殺的嗎?』
辟支佛也不回答!因為有過去世的因緣,所以他不回答。
大家就認為兇手是辟支佛『樂無為』。

經過了一陣嚴刑拷打,連樹神都看不下去說不要打了!所以大家就去問國王,國王決定要把辟支佛遊街示眾準備斬首;這時,淨眼看到了辟支佛要當自己的替死鬼!心裡過意不去,就去跟大家說:『人是我殺的!不是道士殺的。放了他,快來抓我。』
官人們就把淨眼抓起來,並跟辟支佛懺悔!

辟支佛默然不答,然後就在大家的面前,展現各種神通,出水又出火,接著就在空中燒身滅度入涅槃了!

大家都哭了!有的人懺悔、有的人禮拜!把辟支佛舍利建立了舍利塔。

然後淨眼就被行刑,先被釘在類似十字架上,然後弓箭射之,沒死的話再砍下頭來。」

佛陀最後跟舍利弗說:「當初的淨眼就是我。鹿相就是現在的孫陀利。舍利弗!當時的國王就是現今的執杖釋種。舍利弗!我當時殺了鹿相,害了辟支佛被冤枉綑綁,因為這個罪的緣故,我經過無數千歲,都在泥犁地獄中被煮,及上劍樹受苦;無數千歲,在畜生道中;無數千歲,在餓鬼道中。當時的餘殃,即使到現今已經成佛了,還要遭受孫陀利女人的誹謗。」

十九
貉稽曰:「稽大不理於口。」
孟子曰:「無傷也。士憎茲多口。詩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孔子也。『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文王也。」
註:
貉稽:趙注:「貉姓,仕者也。」或曰:「北方之貉種人,名稽。」
不理於口:趙注:「為眾口所訕,理,賴也。」
憎茲多口:謂為士者益為此眾口所證也。憎,通「增」。
詩 :詩經邶風柏舟之篇。
憂心悄悄:謂憂在心也。悄悄,憂貌。
慍于群小:慍,怨也。趙注:「怨小人聚而非議賢者也。」
肆不殆厥慍,亦不隕厥問:見詩經大雅緜篇。肆,發語詞,無義。殆,絕也。隕,失墜也。朱注:「本言太王事昆夷,雖不能殄絕其慍怒,六不自墜其聲問之美。」

大意:貉稽說:「我這個人很不得眾人稱道。」
孟子說:「沒有什麼關係,士人本來就常常被眾人所譏諷的。詩經上說:『內心憂愁不解,被許多小人的悶氣所聚。』孔子也曾有過這樣的遭遇。」詩經上又說:『雖不能消除他們的慍怒,但也不能降低自己的聲譽。』這便是文王有曾遇過的事啊!」

說明:一個人在團體中,不一定人人都會同意你,或稱讚你。若你是一個修行人而不參與行政之事,你可以在亂中取靜,不與參話。


若你是有參與行政之事,你就得是非分明,不能合稀泥,雖然眾人慍怨於你,你也不能失去自己的聲譽而附和,一定要修其在我。

行政事務完成,時間一到就要趕快脫離是非之地,自行閉關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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