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 星期一

阿含經-623

 

梵志!我曾經執持蒿草,到了覺樹(菩提樹)之下,將蒿草布敷在於其樹

下,就把尼師檀(坐具)敷在於其上面,然後在那裡結跏趺之坐。我當時,

都不破壞正坐(端坐不動),誓願必至於漏盡,方起此座。我不破正坐,

誓願要至漏盡方休,就這樣的正坐後,乃離開欲念,離開惡不善之法,有

覺、有觀(初心緣於禪為覺,細心分別禪味叫做觀),

而離開生欲界之欲惡之法,而身心凝靜而生喜樂,而逮得初禪,而成就游止

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一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

得安樂之居,乃容易而不難得,樂住而沒有怖畏,安隱快樂,令我升上涅槃

的第一步(得初禪,離生喜樂地。)

又次,梵志!我的覺與觀已息(離開初禪的覺觀的動散),已內靜一心

(攝心在定,澹然凝靜),已沒有粗覺與細觀,而由定而生喜與樂

(生勝定喜樂。如人由暗室出來,看見日月光明那樣的朗然洞徹)。

我已逮得第二禪成就而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二

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得安樂居,容易而不難得,樂住而沒有怖畏,

安隱快樂,令我升上涅槃的第

二步(得二禪,定生喜樂地)。

又次,梵志!我進而離開喜欲(離二禪之喜之踴動),而於以捨棄,而

無求,而游止於其申。正念正智,而身覺樂(攝心諦觀,泯然入定,得勝

妙之樂)。有所謂那些聖者所說的聖者之所舍、所念、樂住、空,而逮得

第三禪,而成就游止於其中(樂住增長,徧滿於身中)。這就是所謂我在

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三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能得安樂而居,是容易而

不難得,樂住而無怖畏,安隱快樂,使我升上於涅槃的第三步

(得三禪,離喜妙樂地)。

又次,梵志!我進而樂滅、苦滅,喜、憂之本都已滅(捨二禪之喜,及三

禪之樂,心無憎愛),已不苦不樂,捨、念都清淨(一念平等,清淨無雜,

空明寂靜,萬像皆現),已逮得第四禪,成就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

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四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得安樂之居,乃容易

而不難得,樂住而無怖畏,安隱而快樂,令我升上於涅槃的第四步

(得四禪,捨念清淨地)。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到如是的定心,已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

而得不動之心,而覺憶宿命智通作證(心轉向於宿住隨念智)2我乃有行

有相貌,我憶起本來無量的時劫的往昔,所經歷的,所謂一生、二生、

百生、千生、成劫、敗劫、無量的成敗劫當中的,那些眾生,名叫某某的,

他的往昔的更曆等事。

同時,我曾經生在於那些地方,是如是之姓,如是之字(姓與名),如是

之生,如是之飲食,如是的受苦樂,如是的長壽,如是的久住,如是的壽

終等事(從生至死,其生活的過程的一切)。我憶起在此死後,轉生於彼,

在彼死後,又韓生於此,而生在於此的我,乃如是之姓,如是之字,如是

之生,如是之飲食,如是之受苦樂,如是的長壽,如是的久住,如是的壽

訖等事。這就是所謂我於那時,於初夜(下午五點至九點),得此第一明

達,由於本來沒有放逸,而得樂住於遠離,修行、精勤,所謂無智已滅,

而智生,開昏已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也就是所謂憶宿命智,

已作證,而明達(憶宿命智通)。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如是的定心,已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

而得不動心,學習生死智通,而作證。我以清淨的天眼,超出過於人之眼,

而見此眾生之死時、生時,好色、惡色,妙與不妙,往來於善處,以及不

善之處等,都隨此眾生之所作之業,都見其如真(如實而看到其一切)。

如果此眾生成就身的惡行,口與意的惡行,而誹謗聖人,由於邪見而成就

邪見之業,則他乃因緣於此之故,其身壞命終之後,必至於惡處,必定會

轉生於地獄當中。假若此眾生,乃成就身的妙行,成就口與意的妙行,不

誹謗聖人,而正見,而成就正見之業的話,則他乃因緣於此,而在其身壞命終之後,必定會升上於善處,

會上生於天上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在於中夜(下午九點至翌晨

一點),得此第二之明達,而由於本來無放逸,而樂住於遠離,修行、精勤,

所謂無智滅,而智生,昏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所謂生死智作證,

而明達(生死智通)。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如是之定心,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而得不

動心,而學習於漏盡智通作證。我知道此為苦如真,知道此為苦之集,知道此

為苦之滅,知道此為苦之滅道如真(如實而知道苦集滅道的四諦)。知道此漏

如真,如道此漏之集,知道此漏之滅,知道此漏之滅道如真(如實而知道漏之

四諦)。我如是而知,如是而見,而欲漏心解脫,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

解脫後,便知解脫,所謂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更受後有,知如真

(如實而知道已解脫生死)。這就是所謂:我乃在於那個時候的後夜

(零晨一點至五點),得此第三的明達。由於本來沒有放逸,樂住於遠離,

修行而精勤,所謂無智滅,而智生,昏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

所謂漏盡智作證,而明達(漏盡智通。)

又次,梵志!如果說,有正說,而說不癡之法的話,則眾生,生在於此

世間,在一切的眾生當中之最勝,而不被苦樂所覆蓋。當知!這正說者,

就是我!

為甚麼呢?因為我乃闡說不癡之法,眾生在於此世間當中,為一切眾生當中

之最勝,而不被苦樂所覆蓋。」 (不癡結)。

於是,鞞蘭若梵志,聽佛所說之法後,就捨棄其杖,而稽首佛足,白世尊

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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