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第六篇滕文公章句下第十章

匡章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矣,匍匐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齊之世家也。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不居也,辟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己頻顣曰:『惡用是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弗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為能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註:
匡章:齊人,曾為齊威王將,率兵禦秦,大敗之。宣王時,又曾將五都之兵以取燕。其年歲大致和孟子相當,呂氏春秋不屈篇高誘注云:「匡章,孟子弟子也。」恐不可信也。
陳仲子:趙注:「齊一介之士,窮不苟求者;是以絕糧而餒也。」
廉 :朱注:「有分辨,不苟取也。」
於陵:齊地,在今山東長山縣西南。
耳無聞,目無見:耳無所聞,眼無所見,飢餓使然。
螬食實者過半:螬,蠐螬,金龜子之幼蟲,色白,被褐毛,長寸許。趙注:「螬,蟲也。李實有蟲食之過半,言仲子目不能擇也。」
匐匍:伏地扒行,言無力不能立而行也。
將 :管同曰:「將,取也。書微子曰:『將食無災。』文選注二十引孟子作『將而食之』語意可見。」
咽 :與嚥同,吞也。
巨擘:趙注:「巨擘,大指也。比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指中之大者耳,非大器也。」
充 ;朱注;「推而滿之也。」       操 :朱注:「所守也。」
蚓 :蚯蚓也。朱注:「言仲子未得為廉也。必若滿其所守,則惟蚯蚓之無求於世,然後可以為廉耳。」
槁壞:乾土也。
黃泉:地中之泉也。左傳隱公元年云:「不及黃泉,則無相見也。」杜預注云:「地中之泉,故曰黃泉。」
盜跖:跖,亦作蹠,人名。張守節史記正義曰:「蹠者,黃帝時大盜之名。以柳下惠弟為天下大盜,故世放古號之盜蹠。」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朱注:「言蚓無所求於人而自足,而仲子未免居室食粟。若所從來,或有非義,則是未能如蚓之廉也。」
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辟纑,以易之也:辟纑,治麻之事也。趙注:「惡人作之何傷哉?彼仲子自織屨,妻緝纑以易食它早。緝績其麻曰辟,練其麻曰纑,故曰辟纑。」
世家:累世仕宦之家也。趙注:「世卿大夫之家。」
兄戴,蓋祿萬鍾:吳辟畺曰:「蓋,語辭。水經注引孟子:仲兄戴,祿萬鍾。省去蓋字可證。」王偉俠先生云:按趙、朱二注,皆以蓋為仲子兄之采邑;愚謂蓋為王驩之食邑(見公孫丑下第六章),似不得再為仲子兄邑,若以蓋為發語詞,仍讀本音,則文理甚明。
頻顣:攢眉蹙額,不快之意。頻,同顰。顣,同蹙。
鶃鶃:朱注:「鵝叫聲也。」        哇 :嘔吐也。
類 :事義之比也。禮記學記:「九年知類通達。」

大意:匡章對孟子說:「我們齊國的陳仲子,難道不真正是個廉潔的士子嗎?他住在於陵,三天沒有吃飯,以致耳朵聽不到聲音,眼睛看不見東西。門外井邊上有一株李樹,有一顆李子已被蟲吃了一大半;他看不清楚,爬過去拿來吃了,嚥了三口下肚,這才耳朵聽到了聲音,眼睛看見了東西。」
孟子說:「在齊國的士人裏面,我必須把仲子看作是出眾的人。雖然如此,可是仲子那裏能算是廉潔呢?想把仲子的操守擴充到極限,就非得變成蚯蚓才可以。因為那蚯蚓,向上面吃的是乾燥的土壤,向下面喝的是地底的泉水,完全無求於世;可是仲子住的房屋,是伯夷那樣清高的人建築的呢?還是盜跖那樣貪婪的人建築的呢?他吃的米穀,是伯夷那樣清高的人種植的呢?還是盜跖那樣貪婪的人種植的呢?這都是不可知的啊。」
匡章說:「這有甚麼關係呢?管它是甚麼人建築的、種植的,他是親自編織了麻鞋,妻子紡麻線,金錢去換來的啊。」
孟子說:「仲子,出生在一個齊國世代做官的家族裏。他的哥哥名叫戴,每年的俸祿有一萬鍾的粟。仲子認為哥哥的俸祿,是用不正當手段得到的俸祿,就不肯受用;認為哥哥的房屋,是用不正當手段得到的房屋,就不肯居住;於是避開了哥哥,離開了母親,一個人住在於陵。有一天,他回到哥哥家,正好有人送一隻活鵝給他哥哥,自己就皺着眉頭說:『要別人這種鶃鶃叫的東西幹甚麼呢!過幾天,他母親殺了那隻鵝給他吃;恰巧哥哥從外面進來,看見他吃鵝肉,就說:『這就是「鶃鶃」的肉啊!』仲子一聽,就到外面去吐掉了。那來路不一定正當的食物,因為是母親給的就不肯吃,因為是妻子給的就肯吃;那來路不一定正當的房屋,因為是哥哥的就不肯住,因為是在於陵地方的就肯住;這還算能把那類似的事理,推演到極限嗎?像仲子這種人,非得變成蚯蚓,才能把他廉潔的操守擴充到極限啊。」

說明:孟子告訴匡章對一件事情的判斷,一定要從多方面的考證,不能單以自己為認為的一方下定論,也就是現代所說要客觀不能自觀。故對陳仲子的品德廉潔都要有深入的解析與其內心的思惟,不能只看表面。

現今的台灣官員、民代、公司老板、社團負責人,表面上都是善良,各有各的人脈支持,大部分都是能守法及戒律,但是若用各方稽查,許多出問題的就入獄服刑,當然還有部分是漏網之魚,無人檢舉而無事了了,但在太上感應篇上說,陽律不究,陰律不貸的,不是不報,時間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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