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

第六篇滕文公章句下第九章之二


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公明儀曰:『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楊墨之道不怠,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吾為此懼。閑先聖之道,距楊墨,放淫辭,邪說者,不得作,作於其心,害於其事,作於其事,害於其政,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詩云:『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無父無君,是周公所膺也。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跛行,放淫辭,以承三聖者。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註:
 諸侯放恣:王偉俠先生曰:「放,放肆;恣,恣縱也。戰國
時,周室尚存,而七國諸侯,皆僭稱王。此所以
謂放恣也。」
處士:布衣之士。
橫議:放言縱論。
楊朱:字子居,蓋與老子同時,倡利己之快樂主義。列子楊朱
篇云:「禽子問楊朱曰:『去子體一毛以濟天下,子
為之乎?』禽子曰:『假濟為之乎?』楊子弗應。」
墨翟:略後於孔子,而當時以儒墨並稱為顯學。有墨子一書傳
世。倡利人之實用主義,自吝其身,兼愛同類。與楊
子之說正相反。
墨子兼愛:墨子謂人欲愛其親,必先愛人之親。愛無差等,親
疏無別;與儒道「親親而仁民,仁民而發物」之原則
不合。
無君無父:朱注:「楊朱但知愛身,而不復知有致身之義,故
無君。墨子愛無差等,而視其至親無異於眾人,故
無父。」是禽獸也,朱注:「無君無父,則人道絕
滅,是亦禽獸而已。」
充塞仁義:謂邪說充滿,阻塞仁義之道也。
人將相食:朱注;「孟子引儀之言,以明楊墨之道行,則人皆
無父無君,以陷於禽獸,而大亂將起,是亦率獸食
人,而人又相食也。此又一亂也。」
閑先聖之道:謂講習先聖之大道。趙注:「閑,習也。」朱注:
「閑,衛也。」案爾雅釋詁:閑字或訓防,或訓法。
此二說皆通。
距 :排抵。               放 :驅而遠之也。
作於其心,害於其事,作於其事,害於其政:說與公孫丑上篇
「養氣與知言」章同,而文小異。作,生也。朱注:「事,
所行;政,大髒也。」
抑 :治也。           兼夷狄:趙注:「周公兼懷夷狄之人。」
莫我敢承:言無人敢當我也。承,當也。
詖行:偏邪不正之行。詖,音ㄅㄧˋ,不平正。
三聖:夏禹、同公、孔子也。
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也:趙注:「徒,黨也。可以繼聖人
之道,謂名世者也。」朱注:「言苟有能為距楊、墨
之說者,則其所趨正矣。雖未必知道,是聖人之徒也。」
大意:自從孔子死後,聖王不再出現,不但列國諸侯,任意放
肆,不守禮法,就連布衣處士,也都亂發議論。楊朱、
墨翟等的言論,佈滿天下。天下的言論,不是歸附楊朱
這一派,就是筲附墨翟這一派。
楊氏主『為我』,一切在利己上打算,不肯為社會國家
盡力,這便是沒有君上了;
墨氏主『兼愛』,以為腹無差等,不分親疏厚薄,
這便是沒有父母了。沒有父母和沒有君上,人道滅絕,
簡直與禽獸一樣了。

公明儀說:『廚房中有肥肉,馬房裏有肥馬,而人民都
有飢餓的面色,,野外有餓死的屍體,這樣的情形,就
等於率領著野獸來吃人啊!』

楊、墨的道一天不滅,孔子的道一天不明這就是邪說欺
惑人民,阻塞了仁義啊!仁義既被邪說所阻塞,那不但
要率領著野獸來吃人,而且人與人還要被彼此相吃哩!

我為了這種情形,心裏非常恐懼。因此我要講習先聖六
經的大道,來抗拒楊朱、墨翟的異端,好滌除它的禍源;
驅除那依附楊、墨汨沒正道的放濫的言論,好杜絕它的
毒流;使那些邪說的人,不得興起。因為這些邪僻恩想,
既發生在他的心中,就會傷及他的行事;既發生到他的
行事上,就會害及他的大政。就是聖人再起來,也不會
變更我這說法的。」

「從前夏禹治平了洪水,天下才得太平;同公兼併夷狄
不開化的民族,驅逐兇猛的野獸,百姓才得安寧;孔子
作成春秋,亂臣賊子才知道戒懼。

詩經魯悶宮篇上說:『那文化落後的夷狄是應該膺擊
的,禮義缺乏的荊舒,是應該懲治的;沒有人敢抵擋我
的。』

像這種沒有父母,沒有君上的邪說,正是周公所要膺懲
的。我也要救正人心,息止邪說,抗拒偏激的行為,驅
逐放濫的言論,去繼承夏禹、周公、孔子三個聖人的治
功。難道真的喜歡和人家爭辯嗎?我實在是出於不得已
啊!總之,凡是能夠立言抗拒楊朱、墨翟等邪說的,都
是聖人的信徒啊!」

說明:張忠謀董事長在2007年交通大學新生入學典禮向全校師
生說:「一個大學生除專修課程外,最重要的是要學中
文、英文、演講、辯論及誠信。」
由此可知,一個人要學習各種技藝外,語言及誠信也是
很重要,孟子自己開悟,能遍知宇宙自然大道,為使學
生明白道理,故從有人類開始,講到春秋戰國時代,有
興有衰,有正有邪之學說,孟子為維護正道,必滅邪道(
間法稱為非作歹,出世法稱向外求道。),目的不使國亂

民疾,故與其辯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