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 星期六

第四篇公孫丑章句下第六章

孟子為卿於齊,出弔於滕,王使蓋大夫王驩為輔行。王驩朝暮見;反齊滕之路,未嘗與之言行事也。公孫丑曰:「齊卿之位,不為小矣;齊滕之路,不為近矣;反之而未嘗述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註: 出弔於滕:奉齊王命,出弔滕君之喪。 蓋: 齊下邑也。今山東沂水縣西北八十里。 王驩:趙注:「齊之諂人,有寵於王,後為右師。」 輔行:副使也。 反:往而還也。 行事:出使之事也。 齊卿:朱注:「王驩蓋攝卿以行,故曰齊卿。」 夫既或治之:朱注:「言有司已治之矣。」此暗斥王驩, 以副使身分而恃寵自專也。 大意: 孟子在齊國做客卿,奉命出使到滕國弔喪,齊王派蓋縣大夫王驩做副使。王驩早晚都來見孟子;可是孟子在齊國到滕國往返路上,卻不曾和他說過出使的事。 公孫丑問孟子說:「夫子這齊卿的地位,不算小了;齊國到滕國的路程,不算近了;可是在路上一往一返,卻不曾和他說出使的事,這是為甚麼呢?」 孟子說:「這事既然有人辦了,我還說甚麼呢?」 說明:古代國君寵臣都是不學無術,以阿庾奉承,以事國君,容易談論是非,所以孟子無言以免生是非。 看看戰國時代,各國相互戰爭,有國君怕上將軍功高蓋主,常派宦官為監軍持王令,上將軍尚要聽監軍的命令,故常失先機而戰敗枉死。 現在政府各單位主管,其權利也是操在各小集團手中,有心想大刀闊斧的改革,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民國103年內政部要公佈台灣危險地帶上的危險建築,也是受到關切而停止,若以後來個天災那執政團隊,又要接受百姓的哀嚎與媒體的撻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