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第四篇公孫丑章句下第四章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 曰:「不待三。」 「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饑歲,子之民,老羸轉於溝壑,壯者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 曰:「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為牧之者,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牧與芻而不得,則反諸其人乎?抑亦立而視其死與?」 曰:「此則距心之罪也。」 他日見於王曰:「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為王誦之。 王曰:「此則寡人之罪也。」 註: 平陸:齊之下邑。 大夫:邑宰。 持戟之士:即守衛兵士。 失伍:不在班也。俗稱:「忒班」或「誤卯」。 去之:罷去之也。 子之失伍:言其失職猶如守衛兵士之失伍。 羸 :瘦弱也。 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趙注:「距心,平陸大夫之名。曰:此齊王之大政,不肯賑窮,非我所得專為也。」 牧之:牧養,放飼之也。 牧與芻:牧,牧地。芻,飼草也。 反諸其人:謂歸還牛羊於其人也。 為都:為,治也。朱注:「為都,治邑也;邑有先君之廟曰都。」 為王誦之:朱注:「為,去聲。為王誦其語,欲以風曉王也。」 大意:孟子有一天到了齊國的下邑平陸,各那裏的邑宰說:「你屬下持戟的衛士,若是有一天有三次失班,不守崗位,那你是否開除他呢?」 邑宰說:「不必等到三次,就開除他了。」 孟子說:「地方官失職,不守責任,也同衛士伍不守崗位是一樣的;那麼你治理平陸,失伍也很多了。在兵凶饑荒的年歲,你的百姓,老弱的餓死後,丟棄屍首在水溝坑谷裏, 強壯的逃散到四方去餬口的,已有好幾千人了。」 邑宰說:「這是齊王的大政,由於不肯發糧賑災所致,不是我距心能夠擅自為力的!」 孟子曰:「那麼我得請問你,比方現在有個接受別人的牛羊而去替他牧養的人,就必定要找尋牧地和草料。假使找不到牧地和草料,就把牛羊送回給那個人呢? 還是站在那兒眼睜睜地看著牛羊餓死呢!」 邑宰說:「這樣說來,就是我的罪過了!」 過了幾天,孟子見齊王說:「王屬下治理都邑的官,我認識五個人,但能夠知道他自己罪過的,卻只有平陸縣宰距心一個人。」於是孟子便把前日和孔距心所說的話, 為齊王重述一番。 齊王說:「這個倒是我的罪過啊!」 說明: 此可說明一個國家的官員若是無守法,而上位者又無考核,則此國家積弱不振,受苦的還是百姓,孟子能一針見血的告訴國君,齊王還能接受認錯,故齊後來能變強國。 目前台灣之國家、公司、社團、各組織的幹部,也有許多不守班失職的人員,而沒受糾正,所以年年衰退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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