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 星期三

阿含經-48

 十五。思經第五(初一日誦)

大意:本經敘述佛告比丘:如故意造業,就必受其果報。如不是故意去造業的話,就不一定會受其果報。業有身三、口四、意三等十善與十惡之業。聖弟子應舍十惡業而成就十善業。如修慈悲喜舍之四無量心的話,就必得阿那含果以上的果位。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游止於舍衛國,住在於勝林給孤獨園。


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們說:「如果有人故意造業的話,我就會說他必定會受其果報。或者是現世受報,或者是後世(來世)受報。假如不是故意造業的話,我就會說他不必受其果報(不一定會受果報)。就中,身故意所作之業,有三種業,是不善之業,而會受其苦果,而受其苦報的。口有四業,意有三業,不善的業,就會與其苦果,而受苦報的。


(1)甚麼叫做身故意所作的有三業,是不善之業,而會與其苦果,而受其苦報呢?第一叫做殺生。極惡飲血(非常的兇惡,其手掌都被血所塗),其欲傷害眾生,並不慈愍眾生,乃至蜫蟲之類也一樣的遭其傷殺。第二叫做不與取。著於他人的財物,而用偷盜的方法去取為己物。第三叫做邪淫。那位女人或者有被其父所保護監督,或者有母親可監護,或者父母共同監護,或者被姊妹所保護,或者被兄弟所護持,或者人婦之父母所保護,或者是他人的婦女,如犯她,就會有被鞭罰的恐怖的婦女,和有實名的假賃。乃至用華鬘卷飾的婦女,而侵犯這些任何一種的婦女(均為邪淫)。以上叫做身故意而作的三業,是不善之業,而會與其苦果,而受苦報的。


(2)甚麼叫做口故意而作的四業,是不善之業。會與其苦果,而受其苦報呢?

第一叫做妄言(妄語)。他或者在眾人當中,或者在其眷屬當中,或者是王家,如叫他而問他:你如知道的話,便說出來。他卻不知而說知,知道的卻說不知道,不看見過的卻說他看見過,見到的卻說不見過。為了自已,或為了掩護他人,或為了財物,知已妄言(知道所講的為妄言,而故意說此妄言)。

第二叫做兩舌。欲離間他人,聽到此人之語,而去對男一人說,是欲破壞此人,聽到那個人之語。而對此人說,都是欲破壞那個人。人家和合,卻欲使其分離,對於分離的人,又欲再使其分離,而結群集黨,喜樂於群黨,稱說群黨。

第三叫做粗言(惡口)。他如有話說,其辭氣則粗獷,惡聲而逆人的耳朵,是眾人所不喜歡聽,眾人所不愛聽之語,會使他人苦惱,使人不得安定,就是說此種語是。第四叫做綺語:他作不是應說之時之說,不是真實之說,作沒有義之說,非法之說,不止息(非律儀)之說。又再稱歎不止息之事。違背應時而作不善之教言,也不是善於訶責人。這叫做口之故意所作的四種業,是不善之業,而會與其苦果,而受其苦報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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