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第四篇公孫丑章句下第七章

孟子自齊葬於魯,反於齊,止於嬴。充虞請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嚴,虞不敢請;今願竊有請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椁無度。中古棺七寸,椁稱之,自天子達庶人;非直為觀美也,然後盡於人心。不得,不可以為悅;無財,不可以為悅;得之為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獨不然? 且比化者,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也;君子不以天下儉其親。」 註: 自齊葬於魯:趙注:「孟子仕於齊,喪母,歸葬於魯。」 據烈女傳:「孟子處齊有憂色,擁楹而嘆,孟母見之」云云,則孟子仕齊,孟母同住,趙岐之說,誠為可信。 嬴:齊南邑也,故城在今萊蕪縣西北四十里北。 充虞:孟子弟子。 請:問也。 敦 :董治也。 嚴:急也。 木 :棺木也。 以:太也。 度 :厚薄尺寸也。? 中古:趙注:「謂周公制禮以來。」 椁稱之:朱注:「與棺相稱也。」趙注:「椁薄於棺,厚薄相稱相得也。」 觀美:趙注:「觀視之美好也。」即美觀之義。 然後盡於人心:趙注:「厚者難腐朽,然後能盡於人心所不忍也。」焦注:「終己之身,不可使父母棺椁腐朽。己身以往,其腐朽原不能免,但及人子之身不腐朽,為盡人心所不忍也。」 不得,不可以為悅:朱注:「不得,謂法制所不當得。」趙注:「不得用之,不可以悅心也。」 無財:趙注:「無財以供。」 為 :與也。王念孫讀書雜志云:「孟子『得之為有財』,言『得之與有財』也。」 比 :為也。 化者:謂死者。 無使土親膚,於人心獨無恔乎:朱注:「恔,快也。言為死者,不使土親近其肌膚,於子女之心,豈不快然無恨乎。」 不以天下儉其親:趙注:「不以天下人所得用之物儉約於其親。言事親竭其力者也。」 大意: 孟子帶着母親的靈柩,從齊國回到魯國安葬;事後再回到齊國,歇宿在齊國的嬴縣。 他的學生充虞問孟子說:「前些日子不知道我充虞是個沒有才幹的人,派我監督木匠做棺材的事。那時因為時間很忽促,不敢請問夫子;現在事已完畢,想私下請問一下;那棺木好像太好了一點。」 孟子說:「在上古時代,內棺外椁,厚薄沒有一定的尺寸。到了中古周公制禮時,才規定內棺七寸厚,外椁的厚薄和它相稱,從天子一直到平民,都是一樣的;並不是為了看起來美觀好看, 而是這樣做,然後才能滿足人子報答父母的孝心。如果在法制上不允許這樣做,人子的心就不會感到悅足;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這樣做,人子的心就不會感到悅足。既合乎法制,又有足夠的錢, 古時的人都已採用這種棺椁了,我為甚麼獨獨不能這樣做呢?況且為死者把棺木做厚一點,不使泥土黏貼在肌膚上,這在人子的心上,難道不感到快感嗎? 我聽人說:君子不會把天下所應該用的東西,在他父母身上加以節省的。」 說明:周公制禮,在禮記中對喪禮記載很詳細,而孔子也很注重,可由論語中對顏回之喪看出來,沒有足夠的錢,有棺無椁也可以,孔鯉就是這樣。但因同學熱心出錢,所以顏回之喪有棺有椁。 孟子對禮記當然明白,故以他當時的身分是合宜的。學生充虞不明而問之。 現代的人就不是如禮而行,財粗者大事舖張,失禮又浪費,而欲參選之官員、民代,爭相出席弔祭,實不慎重又亂了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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