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第四篇公孫丑章句下第八章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
齊人伐燕。
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
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註:
沈同:趙註:「沈同,齊大臣。」
私問:朱註:「以私問,非王命也。」
子噲:燕王,遜位與其臣子也。
子之:燕臣,受禪於其君子噲。
仕 :為官也。
彼然:彼以可伐為是也。
天吏:能奉行天命之國君。
以燕伐燕:朱注:「言齊無道,與燕無異,如以燕伐燕也。」
大意:
齊國大臣沈同,以他個人的身分問孟子說:「燕國可以去政伐嗎?」
孟子說:「可以的。天子(周朝)在上,燕王子噲不可以私自把燕國讓給別人;燕相子之也不可私自從子噲手中接受燕國。比方有人在這裏做官,你很喜歡他,不去稟告國君,
自把你的俸祿和官爵給了他;這人也沒有得到君王的命令,卻私自在你手上接去俸祿和官爵;那可以嗎?這和子噲私相接授,怎麼分別呢?」
後來齊國人去攻伐燕國了。
有人就去問孟子說:「聽說夫子曾勸齊國攻伐燕國,有這回事?」
孟子說:「沒有啊。沈同問:『燕國可以去攻伐嗎?』我回答他說:『可以。』他認為我說的對,就去攻打燕國了。他如果再問我我說:『誰可以去攻伐燕國?』
那我將要回答他說:『做奉行天命的天吏,就可以去攻打燕國。』譬如現在一個殺人犯,有人問我說:『這犯人可以殺嗎?』我就要回答他說:『可以。』
他如果再問我:『誰可以殺他呢?』我就會回答說:『執行法律的獄官,就可以殺他。』如今齊國和燕國一樣暴虐無道,以齊國攻打燕國,就如同以燕國攻打燕國,我為甚麼勸他呢?」
說明:孟子主張愛民,一國之君應愛民如子,齊國百姓已苦不堪言,又以仁義之師去攻打燕國,真是以暴制暴。
現在台灣島國,有兩黨競爭選總統,不管那一黨當總統,都把全島百姓當其禁臠,任其宰殺;或當其籌碼與他國談判。將來台灣寶島慢慢的變成煉獄之島。這大概佛教所說末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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