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 星期四

阿含經-731

 阿難!我剛才所說的所謂六種慰勞之法,就是由於此之故而說的。阿難!如果你們對於此六諍之本,能止斷絕滅,以及此七種止諍之法,則在大眾當中起鬥諍時,就以如棄糞掃止諍律而止,又行此六慰勞法的話,則,阿難!像如是的,你在於我去世之後,就能共同和合,歡喜不諍,同於一心,同於一教,合一水乳,快樂而遊行,如我在世時那樣!」

佛陀所說的就是如是,尊者阿難,以及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一九七、優婆離經第六(第五後誦)

  

大意:本經敘述佛陀與優婆離之問答七滅諍之法,及其它,有關於律法是否適當的問題。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於瞻波城,住在於恒伽池(蓮池)之岸。

那時,尊者優婆離,就在於晡時(申時,夕時),從其燕坐起來,往詣於佛所,到後,稽首佛足,然後退坐在一邊,他白佛而說:「世尊!如果比丘眾,共相和合,而作異業,而說異業的話,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適合於法與律之作業嗎?)

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合和,應該給與面前律(現前毘尼)之時,而與之以憶律(憶念毘尼),應該給與憶律的人,而與之以面前律,像此法,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給與憶律的,而與之以不癡律(不癡止諍律),應該與之以不癡律的,而與之以憶律,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不癡律的,而與之以自髮露律(自言治),應該與之以自髮露律的,而與之以不癡律,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與之以自髮露律的,而與之以君律(作多覓罪,君止諍律),應該給與君律的,而與之以自髮露律,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給與君律者,而與之以責數(呵責),應該與之以責數的,而與之以君律,這是否為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給與責數的,而與之以下置(依止),應該給與下置的,而與之以責數,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下置的,而與之以舉(舉罪),應給與舉的,而與之以下置,這是否為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給與舉,而與之以擯(擯出),應給與擯的,而與之以舉的話,這是否為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眾,共相和合,應給與擯的,而與之以憶,應與之以憶的,而與之以擯,這是否為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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