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 星期四

阿含經-400

 

八十五、真人經第十四(第二小土城誦)

  

大意:本經敘述有真人法.和不是真人法。不是真人法就是自誇豪貴、端正、才辯,至於誦經、持律、學論、服法衣、乞食、遠離,乃至得四禪、四無色定,而輕視他人。真人法,則為同樣的修學,而得無量的功德,得人的恭敬供養,也不自貴,不輕賤他人。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於舍衛國,住在於勝林給孤獨園。

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們說:「我現在要為你們講說真人法,以及不是真人之法。你們要諦聽,要注意的聽!聽後要善思念它。」這時,諸比丘們,則受教而聽。

佛陀說:「甚麼叫做不是真人之法呢?(1)或者有一種人,是由於豪貴之族(貴族出身),去出家學道,其餘的人則不然(自己為貴族出身,他人則不是,自誇賤他),他因為是豪貴之族之故,自貴而輕賤他人(輕視別人),這叫做不是真人之法。如果是真人法的話,就作如是的觀察:我乃不是由於豪貴之族之故,而斷淫、怒、癡的(我成阿羅漢而斷除貪瞋癡,並不是因為出身高貴所致)。或者有一種人,不是豪貴出身去出家學道。而他卻能行法如法(實行法,如法而行),隨順於法(自力而隨順法,不彎曲法),向法次法(向於法,依法之次第而行法)。他就是因此之故,能得供養恭敬。像如是的趣向而得真諦法(出世間法)的話,乃為不自貴,不賤他,這叫做真人法。

(2)又次,或者有一種人,自認為是端正可愛,其餘的人則為不然(別人不像他那麼的端正可愛)。他因為是自認為是端正可愛之故,自貴而賤他(誇自賤他),這叫做不是真人之法。如真人法的話,就應作如是之觀:我並不因為是端正可愛之故,而斷淫、怒、癡(我能證果,乃不是由於端正可愛之故)。或有一種人,雖然不端正可愛,然而他乃行法如法(依法而實行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依真理的次第而行)。他就是因此之故,能得供養恭敬。像如是的趣向而得真諦之法的話,就是不自貴,不賤他,這叫做真人之法。

(3)又次,或者有一種人,自認為是才辯工談(辯才無礙),其餘的人都不然。他因為是自認為才辯工談之故,而自貴賤他,這叫做不是真人法。如真人法的話,就應作如是之觀:我並不是由於才辯工談之故,才能得以斷除淫、怒、癡的(解如前)。或者有一種人,並沒有才辯工談,然而他卻能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依法而實行法,自力而隨順於法,向於法的次第而學其法),他就是因此之故,得以供養恭敬。像如是的趣向而得真諦之法的話,就為之不自貴(不自誇)、不賤他(不輕賤他人),這叫做真人法。

(4)又次,或者有一種人,是長老,乃被國王所賞識,也為眾人所認知識見,而有大福,其餘的人則不然。他乃由於是長老,被王者所賞識,以及眾人所知,而有大福之故,而自貴(自誇尊貴)賤人(輕視他人),這叫做不是真人之法。如真人之法的話,就應作如是之觀:我並不是因為是長老,而被王者所識,以及眾人所知,而有大福之故,才能得以斷除淫、怒、癡的。或者有一種人,並不是長老,不被王者所識,也不被眾人所知,也沒有大福,然而他乃能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依法而實行法,而有能力隨順於法,按真理的次第邁進),他就是因此之故,能得供養恭敬。像如是的趣向而得真諦之法的話,為不自貴(不自誇),不賤他(不輕賤他人),這叫做真人之法。

 

(5)又次,或者有一種人,自認能誦經、持律、學阿毘曇(增上法,論),諳於阿含慕(阿笈摩、阿含,譯為教法,為精通於聖典之義),多學經書,其餘的不然。他因為諳阿含慕(精通於聖典),多學經書之故,自貴而賤他(自誇而輕賤他人),這叫做不是真人之法。如真人之法的話,就應作如是之觀:我並不由於諳阿含慕(精通聖典),多學經書之故,才能得以斷淫、怒、癡的。或者有一種人,不諳於阿含慕(不精通於聖典),也不多學經書,然而他卻能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依法而實行法,有實力而能隨順於法-不違真理,向真理的次第而學),他就是因此而能得供養恭敬。像如是的趣向而得真諦之法的話,就是不自貴(不自誇),不賤他(不輕賤他人),這叫做真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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