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第二篇梁惠王章句下 第七章

第二篇梁惠王章句下 第七章 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王無親臣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 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 曰 :「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 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 故曰『國人殺之也。』如此,然後可以為民父母。」 註: 故國:傳世久遠的舊國。 喬木:歷年久遠之高大樹木。 世臣:朱注:「累世勳舊之臣,與國同休戚者也。」 親臣:朱注:「君所親信之臣,與君同休戚者也。」 昔進今亡:言其人員更換之頻數。朱注:「昨日所進用之人,今日有亡去而不知者,則無親臣矣,況世臣乎?」 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趙注:「王言我當何以先知其不才,而舍之不用也。」 如不得已:言慎之至也。一似出於萬不得已,非好為更動也。 可不慎與:朱注:「蓋尊尊親親,禮之常也。然或尊者親者未必賢,則必進疏遠之,賢而用之,是使卑者踰尊,疏者踰戚,非禮之常, 故不可不謹也。」 左右:近臣。 諸大夫:朝中職官。 國人:國民公意。 然後察之:朱注:「左右近臣,固未可信,諸大夫之言,宜可信矣;然猶恐蔽於私也。王於國人, 則其論公矣;然猶必察之者,蓋人有同俗而為眾所悅者,亦有特立而為俗所憎者,故必自察之。」 大意: 孟子去見齊宣王說:「人們所說歷史悠久的舊國,並不是說它有多年高大的樹木的說法,乃是有父祖累世勳德的老臣的說法。 現在王不但沒有父祖累世勳德的老臣,連一個親信的近臣都沒有了,前日所進用的人,今天竟不曉得逃亡到那裏去了。」 宣王說:「這種沒用的人,由他去吧!以後我怎麼能預先識得一個沒有才幹,趁早就捨去他不用呢?」 孟子說:「國君進用賢人,應當精心選擇,好像出於不得已,非特加拔擢不可的樣子。因為不謹慎選擇的話,可能就會使那地位卑微的超越 尊貴的,關係疏遠的超越親近的,這怎麼不慎重呢?譬如這個人,左右近臣都說他賢能,不可信;滿朝大夫都說他賢能, 還不可信,等到全國的人都說他賢能然後自己仔細地觀察一下,看他的確賢能,然後進用他。假如這個人,左右近臣都說他不行, 不要聽;滿朝大夫都說他不行,還不要聽;等到全國的人都說他不行,然後自己仔細觀察一下,看他的確不行,然後才罷去他。 進退人才是這樣,用刑也是這樣。譬如這個人,左右近臣都說他該殺,不要聽;滿朝大夫都說他該殺,不要聽;等到全國的人 都說他該殺,然後自己仔細地觀察一下,看他的確該殺,然後再殺掉他。所以說:『這是全國的人殺他的啊!』 能夠像這樣尊重民意,大公無私,然後才能做百姓的父母。」 說明: 在二千多年前,孟子就明白民主的真諦,國家領導人要尊重民意,任用官員也要順應民意,更要自己觀察其過去操守,適時考核他們的言行 ,以確定其適任能力。 現代的官員都是由主管派任,而各部會都自行自決,雖設有監察院、廉政公署、特偵組、法務部、政風處,看起來好像組織嚴謹, 結果還是貪污一大堆,官越大貪越多,百姓全知道,只有政府不知道,這就是孟子要推行真正民主的地方,好壞最後由百姓決定, 供主政者參考。 台灣現在社會混亂,經濟蕭條,貪富差距大,就是商人減稅,把錢存在國外,更甚者,向政府借幾佰億而逃到外國,他的子孫在國內 還是大亨;官員貪污,明目張膽的置產,與其薪水不成比例,多如牛毛,此事一查就明白,但政府還是裝聾作啞,這些都是百姓之納稅錢, 故成現代窮者越窮,富者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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