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阿含經-625

 (2)頭那!甚麼叫做梵志,似如天呢?如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出,受生為清淨

(以父母兩方之出身而言,都是良好的家世),乃至七世的父母,都不絕其良

好的種族,生生都不為惡。他在四十八年當中,乃行童子的梵行,而欲得經書,

誦習典經。他得經書,誦習典經後,為了供養其師,而求乞財物,都如法,

而不是不如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不是不如法呢?如非用田作去求財物,

不是以治生,不是以書,不是以算,不是以數,不是以印,不是以手筆,不是

以文章,不是以經,不是以詩,不是以刀杖,不是從王事。都是如法去求乞,

去求乞財物以供養其師的。他這樣的求乞而佈施財物後,乃行身的妙行,行口

與意的妙行。他行身的妙行,行口與意的妙行後,他乃因緣於此,而在其身壞

命終之後,必定會升上善處,會上生天中。頭那!像如是的,就是梵志似如天哩!

(3)頭那!甚麼叫做梵志之不越界呢?如有梵志,為其父母所舉的,其受生為清

淨,乃至七世的父母,都不絕於好的種族,生生都無惡。他在四十八年當中,

乃行童子的梵行,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他得到經書,誦習典經後,

為了供養其師,而去求乞財物,都如法,而不是不如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不

是不如法呢?不是由於田作去求財物,非以治生,非以書,非以算,非以數,

非以印,非以手筆,非以文章,非以經,非以詩,非以刀杖,非以從王事的。

都是如法去求乞,去求乞財物,去供養其師的。他這樣的求乞而佈施財物後,

為了自求其妻室,而都如法,而非不如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非不如法呢?

梵志乃不如是之意,也就是說:並不是向於梵志之女,使令更相愛,相持合會

(不是為愛欲而結合)。他趣向的為梵志之女,並不是非梵志之女(娶梵志

的女人),也不是剎帝利之女。不和懷姙之女,不和產生之女結合(不接近

懷姙的婦女,也不接近於正在授乳的婦女)。頭那!為甚麼緣故,梵志非趣

懷姙的婦女呢?因為不使那些男人,以及女人,名叫不淨之淫,因此之故,

梵志乃非趣於懷姙的婦女的。頭那!為甚麼緣故,梵志乃非趣於產生(生產)

的婦女呢?因為不使那些男人,以及女人,其名為不淨之恚,因此之故,梵志

乃不趣於產生的婦女的。頭那!梵志之女所趣向的,並不是為財物,不是為憍傲,

不是為莊嚴,不是為校飾,但為得子之故。他們生子之後,如有故梵志

(本來的梵志)的要誓、處所、界障等事的話,他就住在於彼,持於彼,

不越於彼(都依古婆羅門之限界內去行事,也就是持家而愛家,而守家,不使

家庭不圓滿)。頭那!像如是的,此為梵志不越界(守界限的婆羅門)。

(4)頭那!甚麼叫做梵志為越界呢?如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出,其受生為清淨,乃

至七世的父母,都不絕於良好的種族,生生都不惡。他乃四十八年,行童子的

梵行,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他得經書,誦習典經後,為了供養其師,而求

乞財物,都是如法,而不是不如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不是不如法呢?他乃

非用田作去求財物,非用治生,非用書,非用算,非用數,非用印,非用手筆,

非用文章,非用經,非用詩,非用刀杖,非用從王事。都如法去求乞,去求乞

財物,去供養其師。他這樣的求乞而佈施財物後,為了自求其妻室,而以如法,

而不是以不如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非不如法呢?梵志並不是以如是之意,

也就是說:梵志並不是為了欲愛而向梵志女,並不是欲令更相愛,而相攝合會的。

他趣於梵志之女,而並不是非梵志之女,也不是剎帝利之女(都娶同為梵志

種姓的女人為妻)。也不趣於懷姙,不趣於產生的婦女(不接近懷姙,不接

近生產的婦女)。頭那!為甚麼緣故梵志不趣於懷姙之女呢?因為不令那些男

人,以及女人,名為不淨淫之故,因此之故,梵志乃不趣於懷姙之女。頭那!

為甚麼緣故,梵志不趣於產生之女呢?因為不使那男人,以及其女人,名為不

淨恚之故,因此之故,梵志乃不趣於產生(生產的婦女)。頭那!他所趣向的,

並不是為財物,不是為憍傲,不是為莊嚴,不是為校飾,但為有子為嗣後之故。

他生子後(得子後),如有故梵志(古來的梵志)的要誓、處所、界障,他乃

不住止於彼,不受持於彼,便越於彼(不停止在於古來的梵志的規則之內,

也就是不被這些習慣所限制,而超越其範圍。如不在家庭,而出家去得度,

去另尋其目的等事)。頭那!像如是的梵志,名叫做越界

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阿含經-624

 

「世尊為第一,世尊為大,世尊為最,世尊為勝,世尊為等,世尊為不等,

世尊為無與等等(世尊為最等上等人,為不能與其匹等之人,為絕沒有人能

和其說甚麼相等、不相等之事)。世尊為無障,世尊為無障的人。世尊!我

今天要歸依於佛與法,以及比丘眾,唯願世尊受我為優婆塞!從今天起,終身

自歸依三寶,乃至命盡。」

佛陀所說的就是如是,鞞蘭若梵志,以及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一五八、頭那經第七(第四分別誦)

  

大意:本經敘述佛陀為頭那梵志闡說五種梵志之法。(1)如梵,(2)如天,

(3)不越界,(4)越界,(5)旃荼羅。頭那梵志聽佛所說後,則皈依佛法僧三寶。

  

結集者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於舍衛國,住在於

勝林給孤獨園。

那時,頭那梵志,在於中午之後,彷徉(徘徊),而往詣於佛所,到後,共相

問訊,然後退坐在一邊。世尊問他而說:「頭那!如果有人問你是否為梵志的話,

你會說你是梵志,而自稱說為梵志嗎?」

梵志頭那回答說:「瞿曇!如果有人正稱說他為梵志的話,就是為父母所舉的,

也是受生清淨(出身為清淨的家庭),乃至七世的父母,都不絕於種族,生生

世世都沒有惡。為博聞而總持,而誦過於四典經(四韋駄典。所謂智論:

(1) 阿由,譯為方命,養生繕性之書。(2)殊夜。為祭祀祈禱之書。(3)婆磨,

為禮儀占卜兵法軍陣之書,(4)阿達婆,為異能技數,禁咒醫方之書),

深達於因、緣、正、文、戲,和五句說(第五史傳的詩句的解說者)。

 

 

瞿曇!能正稱說為梵志的人,就是我啊!為甚麼呢?因為我乃為父母所舉,

受生為清淨之家,乃至七世的父母,也不絕其好的種族,生生都沒有惡,

都博聞總持,誦過四典經,深達於因、緣、正、文、戲,和五句說。」

世尊告訴他說:「頭那!我現在問你,你就隨所瞭解的回答於我。頭那!你

的意見如何呢?如往昔之時,有梵志,至於其壽終命過,都誦持經書,流布經書,

誦習典經。他們就是所謂夜吒、婆摩、婆摩提娑、毗奢蜜哆邏、夜陀犍尼、應

疑羅娑、婆私吒、迦葉、婆羅婆、婆和(以上為十位古仙人之名。為聖典之作者、

宣說者。參酌三十八卷鸚鵡經)。他們都施設有如下的五種梵志。(1)有梵志猶

如梵(此梵志,等於是梵天的),(2)有梵志似如天(此梵志等於天的),(3)

梵志不越界(此梵志乃守規則的),(4)有梵志越界(此梵志為混亂規則的),

(5)有梵志旃荼羅為第五的(旃陀羅譯為賤民,此梵志就是婆羅門賤民)。

頭那!在此五種梵志當中,你到底和那一種為相似呢?」

頭那白佛說:「瞿曇!你乃略說此義,並不廣為分別解釋,我乃不能知道其詳義。

唯願沙門瞿曇你善說,使我知道詳細之義。」世尊告訴他說:「頭那!你要諦聽!

聽後要善思念其義,我當會為你廣分別解說。」頭那白佛說:「唯然!瞿曇!

」頭那梵志就受教而聽。

佛陀說:「頭那!甚麼叫做(1)梵志猶如梵天呢?如有梵志為其父母所舉出的,

其受生為清淨,乃至七世的父母,都不絕於其種族,生生都不為惡(出身好,

血統清淨,七代的父母均不混亂,是不曾被非難的家世)。他四十八年間行

童子的梵行,都欲得經書,誦習典經。他得經書,誦習典經後,為了供養其師,

而求乞財物,都如法。而不是非法的。甚麼叫做如法,而不是不如法呢?不是

以田作(不用農耕去得財物),不是以治生(不是用商業),也非書、非算、

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不是用任何世人之求財之工巧等

的方法),也非以刀杖,非王從(更不用弓刀等武力,以及做官為王事等工作)。

都如法去求乞(完全以行乞而不辱鉢),去求乞財物去供養其師。去佈施於人的。

他佈施財物後,其心與慈俱在,而遍滿於一方而成就游止於其中。像如是的,

至於二三四方,至於四維上下,普周於一切,其心都與慈俱,而無結無怨.

無恚無諍,極廣而甚大,無量的善修,徧滿於一切世間,成就而游止於其中。

像如是的,心與悲、喜之俱,也是同樣之理。而心與舍也同樣之俱在,而無結

無怨,無恚無諍,極廣而甚大。而無量的善修,遍滿於一切世間,成就而游止

於其中。頭那!像如是的梵志,猶如梵天哩!

2023年10月23日 星期一

2023-10-23 原始點教學

 











阿含經-623

 

梵志!我曾經執持蒿草,到了覺樹(菩提樹)之下,將蒿草布敷在於其樹

下,就把尼師檀(坐具)敷在於其上面,然後在那裡結跏趺之坐。我當時,

都不破壞正坐(端坐不動),誓願必至於漏盡,方起此座。我不破正坐,

誓願要至漏盡方休,就這樣的正坐後,乃離開欲念,離開惡不善之法,有

覺、有觀(初心緣於禪為覺,細心分別禪味叫做觀),

而離開生欲界之欲惡之法,而身心凝靜而生喜樂,而逮得初禪,而成就游止

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一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

得安樂之居,乃容易而不難得,樂住而沒有怖畏,安隱快樂,令我升上涅槃

的第一步(得初禪,離生喜樂地。)

又次,梵志!我的覺與觀已息(離開初禪的覺觀的動散),已內靜一心

(攝心在定,澹然凝靜),已沒有粗覺與細觀,而由定而生喜與樂

(生勝定喜樂。如人由暗室出來,看見日月光明那樣的朗然洞徹)。

我已逮得第二禪成就而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二

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得安樂居,容易而不難得,樂住而沒有怖畏,

安隱快樂,令我升上涅槃的第

二步(得二禪,定生喜樂地)。

又次,梵志!我進而離開喜欲(離二禪之喜之踴動),而於以捨棄,而

無求,而游止於其申。正念正智,而身覺樂(攝心諦觀,泯然入定,得勝

妙之樂)。有所謂那些聖者所說的聖者之所舍、所念、樂住、空,而逮得

第三禪,而成就游止於其中(樂住增長,徧滿於身中)。這就是所謂我在

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三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能得安樂而居,是容易而

不難得,樂住而無怖畏,安隱快樂,使我升上於涅槃的第三步

(得三禪,離喜妙樂地)。

又次,梵志!我進而樂滅、苦滅,喜、憂之本都已滅(捨二禪之喜,及三

禪之樂,心無憎愛),已不苦不樂,捨、念都清淨(一念平等,清淨無雜,

空明寂靜,萬像皆現),已逮得第四禪,成就游止於其中。這就是所謂我

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四增上心,就在於現法當中,得安樂之居,乃容易

而不難得,樂住而無怖畏,安隱而快樂,令我升上於涅槃的第四步

(得四禪,捨念清淨地)。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到如是的定心,已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

而得不動之心,而覺憶宿命智通作證(心轉向於宿住隨念智)2我乃有行

有相貌,我憶起本來無量的時劫的往昔,所經歷的,所謂一生、二生、

百生、千生、成劫、敗劫、無量的成敗劫當中的,那些眾生,名叫某某的,

他的往昔的更曆等事。

同時,我曾經生在於那些地方,是如是之姓,如是之字(姓與名),如是

之生,如是之飲食,如是的受苦樂,如是的長壽,如是的久住,如是的壽

終等事(從生至死,其生活的過程的一切)。我憶起在此死後,轉生於彼,

在彼死後,又韓生於此,而生在於此的我,乃如是之姓,如是之字,如是

之生,如是之飲食,如是之受苦樂,如是的長壽,如是的久住,如是的壽

訖等事。這就是所謂我於那時,於初夜(下午五點至九點),得此第一明

達,由於本來沒有放逸,而得樂住於遠離,修行、精勤,所謂無智已滅,

而智生,開昏已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也就是所謂憶宿命智,

已作證,而明達(憶宿命智通)。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如是的定心,已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

而得不動心,學習生死智通,而作證。我以清淨的天眼,超出過於人之眼,

而見此眾生之死時、生時,好色、惡色,妙與不妙,往來於善處,以及不

善之處等,都隨此眾生之所作之業,都見其如真(如實而看到其一切)。

如果此眾生成就身的惡行,口與意的惡行,而誹謗聖人,由於邪見而成就

邪見之業,則他乃因緣於此之故,其身壞命終之後,必至於惡處,必定會

轉生於地獄當中。假若此眾生,乃成就身的妙行,成就口與意的妙行,不

誹謗聖人,而正見,而成就正見之業的話,則他乃因緣於此,而在其身壞命終之後,必定會升上於善處,

會上生於天上當中,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在於中夜(下午九點至翌晨

一點),得此第二之明達,而由於本來無放逸,而樂住於遠離,修行、精勤,

所謂無智滅,而智生,昏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所謂生死智作證,

而明達(生死智通)。

又次,梵志!我已經得如是之定心,清淨而無穢、無煩,柔軟而善住,而得不

動心,而學習於漏盡智通作證。我知道此為苦如真,知道此為苦之集,知道此

為苦之滅,知道此為苦之滅道如真(如實而知道苦集滅道的四諦)。知道此漏

如真,如道此漏之集,知道此漏之滅,知道此漏之滅道如真(如實而知道漏之

四諦)。我如是而知,如是而見,而欲漏心解脫,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

解脫後,便知解脫,所謂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更受後有,知如真

(如實而知道已解脫生死)。這就是所謂:我乃在於那個時候的後夜

(零晨一點至五點),得此第三的明達。由於本來沒有放逸,樂住於遠離,

修行而精勤,所謂無智滅,而智生,昏闇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

所謂漏盡智作證,而明達(漏盡智通。)

又次,梵志!如果說,有正說,而說不癡之法的話,則眾生,生在於此

世間,在一切的眾生當中之最勝,而不被苦樂所覆蓋。當知!這正說者,

就是我!

為甚麼呢?因為我乃闡說不癡之法,眾生在於此世間當中,為一切眾生當中

之最勝,而不被苦樂所覆蓋。」 (不癡結)。

於是,鞞蘭若梵志,聽佛所說之法後,就捨棄其杖,而稽首佛足,白世尊

而說: